工友自述:为污蔑梦雨广东国保增城分局将我强制传唤

2018-11-25

本人戴会芳,于2018年11月09日晚间11点十几分被国保增城分局强制传唤,强行铐上手铐带走。

当时这些国保都不敢大胆的亮出他们的警官证,在抓捕我时,把警官证上的警号、名字都遮着,并且只在我眼前晃了一下,本人连证件上的相片是谁、警官警号、名字都没有看清楚!本人要求他们出示搜查令、传唤证,如果没有那就是非法入侵,我要拍照。在我找手机的时候,他们便把我逼至厨房,在我拿出手机的同时,他们就来抢夺我的手机,当时我就大喊:抢劫呀、强奸呀等等。他们抢了我的手机后,便把我按在床上把我铐起来。

这个时候才拿出搜查令、传唤证给我看,我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他们再一次把遮住警号、名字的证件在我眼前晃了一下,还说自己什么资料都带齐了,说我涉嫌(818事件)寻衅滋事,要带我去做调查。先是把我带到青年路的派出所(当时凌晨1点多),让我在车上确认我被带走的物品,如:手机、电脑、身份证等其他证件与银行卡,并要我在传唤证、搜查令上签名。我并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事情,需要用到这样的方式把我从宿舍带走,本人也拒绝签名,他们就用念的方式来念给我听。当时他们在那边写了很久的资料,中途还出来一个所谓的领导,并对我说:不要用这样的眼神来看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心里清楚!天地良心啊!我不知道啊,你倒是告诉我呀!他还说:小姑娘到了那边看你还嘴硬,不知好歹!听听,这就是人民警察该说的话,在还没有调查清楚前,就敢这么大放阙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穷啊!

在出发去往大沙地派出所的路上,我一再的 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报警号,他们却说,我们是不需要报警号给你的,证件你已经看过为由,不再出示,到达大沙地18号大院后便让我验尿。当时已经凌晨2点多,当我验完尿液后,准备送往审讯室时,我便看到他们还抓了3个人,其中一个是同事王贵霞(事后她说她才到)。然后凌晨3点多便带我去录指纹,在这一路上他们都把我双手铐着,当时我两只手已经出现麻痹状态,手腕处早已勒出红肿的痕迹,连录指纹我都没有办法伸直双手。在这一路上我都要求他们解开手铐,他们却说这是不可能的,到了审讯室自会解开。可最终在审讯室(凌晨4点多),我强烈要求他们解开手铐,他们就是不解,还说进了这里还想解开手铐,哼!

在面对这种情形下,我只能一遍一遍的诉说我手很痛、手很麻痹,手铐勒得我供血不足,我头发晕,无法回答你任何问题。在我多次强调下,他们才不情不愿的给我解开手铐,并要求我积极配合他们。之后他们便一直逼我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行,可我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什么错事、犯了什么罪,我如何来承认?他们便一直逼问我到第二天早上9点(2018年11月10日9点),然后又从中午11点多问道下午六点多,还让我写保证书。

在这过程中换了好几拨人,一直一直的在逼问,问的我是又困又累的。一会问我在哪个公司上班、认不认识沈、最近见过王没有、你认识他们多久了、你跟她们是不是关系很好、你们是不是去告工会了、沈梦雨是为什么被开除的你知道吗?你2018年5月29日是不是喊口号了、你认不认识王贵霞等人、你是不是加入了“互助社”、你知不知道先锋网、你们加工资的目的是什么?只是为了加钱,没有其他什么?你是不是有看过沈梦雨的手稿,并帮忙修改等等……一大堆的问题,并且不断地跟我强调:我们是在挽救你,你虽然没有犯罪,但是有那个苗头!还说她们(沈梦雨等人)都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沈梦雨在发展你,因为你的学历低,所以她们还在观察你,你还在她们的入门级,还没有见过她们的大头目。她们把你当枪使,别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她们都招了,就你还在这为她们袒护。我要是她们,我也发展你,你这么忠心……等等造谣的话。

这一拨人说完又换一拨人,这批人直接指着我鼻子骂我傻、骂我蠢更骂我没孝心,连父母的名字也不知道、还恐吓我,说这么年轻就有案底了,看你以后还怎么找工作,哪个工厂还会要你、那个男人会娶一个坐过牢的人,还一口咬定我就是加入了非法组织、在煽动工人闹事。我问他们传唤我,是传唤多久(时间)?他们却不告诉我 。

后来还让我在指认口供上签名确认沈梦雨是818寻衅滋事事件的嫌疑人之一,我根本就不知道818事件是什么事情?她是日弘的员工方谈判代表,她在谈判期间被广州日弘机电开除以后我们便没见过面,她在被开除后做了什么我又怎么会知道呢?我甚至已不是很记得她的相貌,这么好的一个女子,为我们现场员工这么拼命的一个人我为什么要指认她呢?当我看到这份口供确认书时我才知道,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拿我的口供去指认沈梦雨是818寻衅滋事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我指出他们的口供笔录与我的口供不一致时,我要求他们改,他们却以我没签名为由而拒绝更改!这分明就是在引导我,拿我的口供去指认沈梦雨!他们还说我不要这么抠字眼。我没有抠字眼,我是实事求是,沈梦雨她只是我们的谈判代表,她的学生时代的事情我不知道,而且在指认口供上的笔录与我的口供不一致,我当然要指出来。

晚上六点多他们以写保证书的话,便让我离开。在当时极度疲倦、极度想出去的心里状态下,便同意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加入任何非法组织;不参加任何非法活动;不与深圳佳士工人见面;与沈小姐、王小姐不再有交集;收敛脾气等其他保证。写完保证书后他们的领导看了不满意,又让我重新写了一份,但旧的那一份却没有还给我。当我写好了,他们领导也满意了,结果还不让我走,说是电脑、手机没在他们这,要去别处拿。结果等到22点多的时候又来审问我,要我保证以后在工厂里好好干活,不准闹事。等他审问完,结果又来三个人,一直用客家话跟我说,说我要是一直这么执迷不悟、不听他们这些国保的话,就要把我监视居住地!到时候你的家人、朋友、同学怎么看你、怎么想你!听听,说的这些话,这还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警察应该说的话吗?威逼利诱,真是无所不做,真真是要把人往绝路上逼得节奏啊!

晚上凌晨01点多,他们把我的物品清点后,说要全部还给我。但在最后又让我把手机密码打开,我不愿意,这是我的个人隐私,最终他们又把我手机给扣下来了。把物品清单又重新填写,重新让我签名确认并按手指印。在这过程中他们又把之前的口供笔录有涂改的、当时我不签名的、他们自己划掉的都让我重新签名并按手指印,因为急着想走,没有仔细的再三确认,难保他们没有偷梁换柱。如果以后出现一份关于我戴会芳指认沈梦雨是818寻衅滋事事件的口供记录,在这我先给沈梦雨说声对不起!是我的疏忽,我没有指认你是818寻衅滋事事件的犯罪嫌疑人,我不知道818那天发生了什么,我没有再三确认清楚就签名、按了手印,是我的错。

2018年11月11日凌晨3点多接近4点的时候我才回到宿舍,而我的手机还是被扣押了。第二天早上我便去了唐钦华的宿舍吃饭,我刚过去没1小时,便有警察冲到他家,要求进入他家,以检查消防为由,还对我们进行拍照,逼问身份证号码。

2018年11月14号我报警110,投诉他们大沙地刑警大队,要求他们归还我的手机,当时刑警大队的人问我他们的警号、名字,我说我不知道,但是11月9号晚上把我带去的就是大沙地刑警大队,我还报给他我的名字,结果这位警官直接跟我说:你不知道他们的警号、名字,你怎么确定他们不是假警察!是呀,一个不愿意给我看警官证的人,我又如何确定他是不是假警察,现在假警察这么多。一个“假警察”都能把我光明正大的带到你们刑警大队,而你们刑警大队也愿意开门放行那我是不是可以怀疑你们整个刑警大队在包庇这些“假警察”呢!

2018年11月16日,这名审问过我的便衣警察带着我的手机,来工厂还我,一来就问我是不是跟王贵霞去刑警大队闹去了,我可没去,你不能冤枉我,被我凶回去了,也表示我只是报警了,并且要求他们出示一份证明,证明我11月9号被带走调查了,不然厂里面算我旷工,不批我假,结果这位便衣警察同志立马就火了,拿着我的手机当场拍了桌子,气得我直接走人了,手机也不拿了。简直欺人太甚,就知道欺负我们打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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